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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 位 简 介

    武陵区司法局是武陵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,多年以来,为创建“和谐、平安、富裕”武陵作出了很大的贡献。2005年,武陵区被司法部授予“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,2006年,被评为全国“四五普法”先进单位。

    一、主要职能职责:

   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;参与有关规章的拟制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执行情况;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,并组织实施;指导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;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服务市场;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、法律援助工作,法律服务工作者、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;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,管理调解委员会的组织、业务建设、业务培训,正确调处民间纠纷,预防纠纷激化;指导和管理乡(镇)、街司法助理员的工作及业务的开展和业务培训。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;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;负责全区初任法官、初任检察官资格,取得律师资格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,并组织实施;指导和管理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;指导和管理全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;管理本单位的干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;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    二、武陵区司法局内设机构:

    办公室、政工股、基层股、法制宣传教育股、法学教育股、行政财务装备股。

    三、武陵区司法局下设机构:

    普法办、法律援助中心

    四、武陵区司法局派出机构:

    武陵区芦荻山司法所、武陵区东江司法所、武陵区东郊司法所、武陵区南坪岗司法所、武陵区护城司法所、武陵区河洑司法所、武陵区丹洲司法所、武陵区城东司法所、武陵区城南司法所、武陵区城西司法所、武陵区城北司法所、武陵区三岔路司法所。